政院通過600億風災特別預算 電力系統110億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天拍板「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經費上限匡列600億元,全數舉債支應。包括農業設施101億元、電力系統110億元、水利設施111億元、道路及交通89億元等。
根據行政院規劃,600億元特別預算,114、115及116年度分別編列191億元、316億元、93億元。其中農業部主管203億元,主要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農水路、水土保持搶修與復建工程、農損救助、利息補貼、農業 相關產業重建輔導措施、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防治 工程、林道復建等所需經費。
經濟部主管187億元,主要是電網防災韌性建置、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水利設施搶修與復建工程、受災店家設備汰換補助、淹水救助金、災區供水設施修復、防汛設備修繕增購等所需經費。
交通部主管69億元,主要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道路、觀光設施修復及復建工程、辦理省道搶修及復建工程等所需經費。
行政院主管50億元,主要為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部落山坡地整治、聯絡道路搶修與復建工程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復原重建補助,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籌設災後復原重建辦公室等所需經費。
內政部主管38億元,主要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弱勢戶拆除修繕與媒合補助金、辦理市區道路橋梁、公共設施緊急搶修與復建工程等所需經費。
環境部主管16億元,主要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災後環境復原、廢棄物清除、環境保護災後搶修及復建工程等所需經費。教育部主管4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校園搶修及復建工程等所需經費。文化部主管3億元,辦理文化資產緊急搶修及修復等所需經費。另外預備金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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