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放棄中國籍被解除議員公職 史雪燕提行政訴訟抗罰並求償100萬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國籍、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2022年卸任後,2024年12月被內政部解職,她今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請撤銷處分,並附帶民事求償,向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主委沈淑妃、及承辦委員請求連帶賠償100萬元。
去年12月2日,內政部致函南投縣議會,援引「國籍法」解除史雪燕的議員公職。史雪燕提起行政訴願,行政院訴願會本月3日駁回其訴願。
史雪燕今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訴訟,並先在台北地院召開記者會,由4名中籍配偶陪伴到場,於現場舉「我們不是次等公民」、「剝奪陸配參政權」、「陸配已經是台灣人」、「台灣版亞細亞孤兒」、「「法律不溯既往」等標語口號。
史雪燕指出,中國配偶在台取得身分證後,仍被政府視為外國人,必須放棄所謂「中國國籍」才能參政,但海峽兩岸並沒有任何合法管道可取得放棄國籍證明,導致中配民選公職被強制解職。
委任律師李震華指出,內政部只以一紙公函,要求南投縣議會確認史雪燕是否完成「放棄中共國籍」並提供證明,隨後就跳過南投縣政府,逕行處分「解除議員職務」,並未曾發函催請南投縣政府依法解除史雪燕職務,亦未正式通知史雪燕本人,更未給予史雪燕任何陳述意見的機會,不但違反行政正當法律程序,更逾越內政部的法定處分權限。
史雪燕強調,台灣目前約有38萬名中配,如果政府將「大陸地區人民」視同「外國人」,卻又無任何配套途徑,讓中配合法放棄原籍以參與公職,形同直接剝奪了所有中配的參政權,以及擔任公職的可能性。
史雪燕說,她是經合法選舉產生的民選議員,卻被要求完成根本辦不到的放棄國籍程序,「大陸方面不可能讓我們放棄所謂的中共國籍,台灣也沒提出解決辦法,我們只能在『人球』困境中進退兩難,成為夾在兩岸政治角力中的犧牲品」。
史雪燕說,如今的處境不只是她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所有中配都得面對的無解僵局,像人球被拋來拋去,猶如台灣版的「亞細亞孤兒」,無處安身,希望政府能本於憲法精神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儘速開闢明確、合法的途徑,落實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價值。
李震華解釋,由於史雪燕認為陸委會主委、內政部長等政府首長不只有疏失,還有故意違法行政的可能,因此在行政訴訟中,提出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