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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府清查豐邑集團 7年在竹北至少7次造成道路崩塌

2023/05/02 16:58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新竹縣長楊文科質疑竹北「天坑」事件,「施工的方法要不要得到縣府的核備准予施工,或是施工方式他們可以自行決定?」、「為什麼從2016年開始都是同1家公司,連續5次有這樣意外的發生?」縣府工務處長江良淵直言,豐邑建設集團這7年來在竹北「可考」,疑因其施工所致的周邊道路路基被掏空就至少有7次。

縣府對於建商的工法只是備查,建商另有結構外審的機制把關,全案經由檢調釐清後若確屬建商之責,那麼依法應由起造人、承造人以及監造人負起全部的責任。

江良淵細數竹北天坑的出現最早是在2016年,那次是豐邑集團的子公司浩瀚建設在莊敬北路北上車道旁施工,也曾導致基地崩塌而殃及莊敬北路的車道。

他說,前述建案的地下室有鋼軌樁和水平支撐,坍塌是因為水平支撐還來不及做所導致。那次建商也被縣府建管單位停工了前後1年,地下室都已經挖下去了,只好都把土載回來倒回去,直到基地達到安全無虞後縣府才同意他們復工,這樣也事隔1年多。等於建商白白挖出來的土又都倒回去,整個工法重新來一次,但是所有安全設施都沒有少,包括水泥支撐也都有重新再做。

這次則是豐邑建設的「豐采520」基地,從去年6到8月陸續在勝利2路坍塌了5次。4月27日是第6次,改在莊敬6街上發生。

江良淵說,這次建商有做所謂的擋土設施,但因採逆打工法,而竹北縣治2期、豆子埔溪南側這邊地下水位偏高,所以用逆打工法。他們初步研判止水部分可能做得不是很完善,所以造成地下室的土石流失波及周邊道路坍塌,這是目前該處所了解意外發生的原委,確實原因還有待檢調釐清。

楊文科質疑「施工的方法要不要得到縣府的核備准予施工,或是施工方式他們可以自行決定?」

江良淵說,本案事實上有所謂的「結構外審」,不管是施工計畫或是地下室開挖、擋土措施等都有經過外審單位的審查過。而依建築法第26條,主管單位核准建照是針對行政的核發動作,後續施工中或是工程結束如果產生任何重大違失或有影響公共安全的部分,是由起造人、承造人以監造人負全部的責任。

他說,拿到建照後,建商所委託的營造廠,也就是承造人,開工前要提列施工計畫送交業務單位備查。其施工計畫必須經承造人檢核後送給監造人、建築師審查,審查後,建築師和技師要簽證負責,相關書件後續再送給建管單位備查。換句話說,如果發生工程上的意外或工安事件,只要調閱這些施工計畫的檔案資料就可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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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工務處表示,莊敬6街的「天坑」是豐邑建設的「豐采520」基地(圖右)周邊道路的第6起崩塌事故。(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表示,莊敬6街的「天坑」是豐邑建設的「豐采520」基地(圖右)周邊道路的第6起崩塌事故。(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表示,莊敬6街的「天坑」是豐邑建設的「豐采520」基地(圖右)周邊道路的第6起崩塌事故。(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表示,莊敬6街的「天坑」是豐邑建設的「豐采520」基地(圖右)周邊道路的第6起崩塌事故。(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江良淵(坐者左1)今天跟縣長楊文科(中坐者)確認竹北天坑事件,縣府對於建商的工法只是備查,建商另有結構外審的機制把關。(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江良淵(坐者左1)今天跟縣長楊文科(中坐者)確認竹北天坑事件,縣府對於建商的工法只是備查,建商另有結構外審的機制把關。(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江良淵(中)跟縣長楊文科確認竹北天坑事件,縣府對於建商的工法只是備查,建商另有結構外審的機制把關。(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江良淵(中)跟縣長楊文科確認竹北天坑事件,縣府對於建商的工法只是備查,建商另有結構外審的機制把關。(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長楊文科今天跟縣府工務處確認竹北天坑事件中縣府的角色和責任。(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長楊文科今天跟縣府工務處確認竹北天坑事件中縣府的角色和責任。(記者黃美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