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鏡頭君」有拍到喔!台中男10日撞倒機車默默飄走 下場慘了(民眾提供)

2025/08/20 15:0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以為沒事拍拍屁股走人,結果監視器全都錄!」楊姓男子開車載朋友到台中市北屯區,不小心撞倒一輛停放路邊機車,他下車把機車扶起來,但沒報警就直接離開,事後車主察覺有異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當場打臉楊男「默默飄走」舉動,依法開罰。

中市警第五分局今天說明案情指出,事發在10日下午,56歲楊男當時開著黑色休旅車準備靠邊停車,讓友人下車,沒料到車頭右前方「輕輕一推」就把旁邊機車撞倒,他見狀趕緊下車把機車扶正,還仔細端詳了一下,覺得沒什麼大礙,就開車走人。

而機車阮姓女車主稍晚牽車,發現不對勁,原本穩穩立著的中柱,竟然變成側柱,停放角度也怪怪的,一問附近鄰居,才知道愛車被「不明黑車」撞倒而立刻報警,交通分隊警員林庭宇到場調閱監視器,果然拍到楊男肇逃經過通知到案。

楊男說,當時靠右停車讓乘客下車不小心碰倒路邊機車,他隨即下車將機車扶起,並且看了一下整輛機車車損狀況,覺得不嚴重,所以就上車開走,沒意識到要報警,聽得警方當場搖頭也開出肇逃罰單。

第五分局長劉其賢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縱然無人受傷仍應依規定處置或採取相關措施,不能以為沒事或自認為無肇事責任就不報警,除民事損壞賠償責任外,還要被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甚至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若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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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駕駛休旅車準備靠邊停車。(民眾提供)

楊男駕駛休旅車準備靠邊停車。(民眾提供)

車頭右前方撞倒停放路旁機車。(民眾提供)

車頭右前方撞倒停放路旁機車。(民眾提供)

楊男趕緊下車扶起機車。(民眾提供)

楊男趕緊下車扶起機車。(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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