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錢怡君質疑中壢服務區遇警守株待兔 國道警:取締均符合規定(警方提供)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電視台政論節目主持人錢怡君(錢子)在臉書發文指控,自己今(17)日搭乘友人的車子,在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停車準備離去時,車輛突然被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五楊分隊一名員警攔下,並指說坐在副駕駛的她未依照規定繫上安全帶,她頓時傻眼表示「明明我有繫好安全帶啊」,員警則表示「車子一發動就必需繫好」、「妳剛剛還在拉安全帶」,讓她氣炸遇到了「守株待兔」的警察。
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今晚回應說明,此案件時間發生在今日下午3點18分許,地點在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內,該大隊員警於中壢服務區執行交通疏導勤務及取締各項交通違規,見一輛自小客車行駛於服務區內,執勤員警看見該車副駕駛座乘客尚在拉安全帶,依法攔停並當場製單舉發,本案取締均符合規定。
錢怡君在臉書提到,她尊重執法人員執法,但守在停車格等業績,吹毛求疵的執法方式真的很令人不快。「我敢說,我是守法的公民。」錢怡君了解警察也很辛苦,但與其花人力,在休息站停車格抓剛啟動的幾秒鐘、來不及立刻繫安全帶的副座乘客,為什麼不去做更有用的事情?最後,錢怡君也說,現在終於懂得為何有些人對警察很感冒,「對守法公民吹毛求疵。」
第一大隊說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車前駕駛人、前座、小型車後座及大客車車廂為部分或全部無車頂區域的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及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第3條規定「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汽車駕駛人、前座乘客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使用安全帶」;若當事人對於交通違規有疑義,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可逕向管轄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對此回應,錢怡君強調「有違規我一定承認,有錯就罰,天經地義,只是,這樣的執法方式,讓我對台灣的警察失望,也很驚訝,可能我比較少遇到吧,非常驚愕」。同時標註「我一定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