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違法監聽鄭文燦? 審判長:2週內提出申監報告及裁定公文

2025/10/07 20:22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地院審理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貪案,今(7)日下午由新組成合議庭審判長潘政鴻與受命法官田時雨、陪席法官蔡旻穎召開程序準備庭。庭訊中,律師團再度主張檢方違法無票監聽鄭文燦,監聽內容無證據力;檢方回擊此案是監聽廖俊松父子向公務員行賄,才發現對象是鄭文燦,程序並無不法。對此,審判長要求檢方應於2週內提出此案申請監聽報告及法院裁定公文等,合議庭再作進一步處理。

桃園地院今下午進行鄭案第9次準備程序庭,由上個月抽籤新組成的合議庭,由審判長潘政宏、受命法官田時雨、陪席法官蔡旻穎共同開庭,這也是桃院首度以合議庭進行鄭案準備程序庭。準備程序今日對桃園市府於2018年3月16日召開「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都市計畫辦理進度」市長專案報告會議音檔紀錄進行勘驗,審判長甫開庭即請檢辯雙方先詳閱院方所準備達50多頁的會議紀錄逐字稿,如有疑義再提出討論,以30分鐘時讓檢辯閱讀後再開庭,減少冗長勘驗會議紀錄時間。

進入庭審後,鄭文燦律師團律師施宣旭、錢建榮與鍾維翰再度主張「不合法的監聽不能做證據」,指檢方在監聽廖俊松父子涉嫌行賄某公務員時,意外監聽發現廖姓父子扯上鄭文燦,繼而違法監聽追查鄭文燦涉嫌收賄,然而基於「一人一案一票」原則,按理檢方應另案向法院申請監聽票,主張檢方是違法另案監聽,因為最高法院明文規定說得很清楚,認為檢方的監聽內容沒有證據能力。鄭文燦也補充說,從卷證資料顯示,廖俊松父子有收到監聽通知書,但他從頭到尾都沒有收到。

主任檢察官呂象吾與公訴檢察官邱健盛對此回擊,當時監聽廖俊松父子時是發現他們涉嫌向公務員行賄,但不確定是哪個公務員,經監聽追查才發現鄭文燦涉嫌收賄。此案就如同監聽詐騙集團一樣,追查出有多名被害人遭詐,實務上不可能再個別簽分另案調查。

對於檢辯的激烈交鋒,審判長潘政宏出言中止雙方激辯表示「我說了算」,並請檢方於2週內提出此案全部申請監聽報告內容及法院許可裁定公文等供合議庭考量再作進一步處理,「我給雙方作業,希望都能按時繳出」,並訂於12月9日上午10點進行第10次準備程序庭辯論,屆時可能會商借國民法庭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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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今天進行鄭文燦涉貪案第9次準備程序庭,由新組成的合議庭接手審理,鄭文燦身著深色西服進入法庭時不發一語。(記者余瑞仁攝)

桃園地院今天進行鄭文燦涉貪案第9次準備程序庭,由新組成的合議庭接手審理,鄭文燦身著深色西服進入法庭時不發一語。(記者余瑞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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