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當選無效案有譜了? 中選會:待組成新委員會討論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的國籍、戶籍爭議延燒,據傳公部門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對此,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今(6日)說明,要等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通過後,才有辦法組成新的委員會討論;若人數不夠,就回歸「國籍法」規定。
李秀貞的立委資格惹議,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說明,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1條,若出現爭議,能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的機關只有選舉委員會。
中選會是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備受矚目,吳容輝今天出席立法院會前受訪表示,要等到委員會成立後,才有辦法討論。現在就等人事同意權通過後,中選會才有辦法組一個新的委員會,才能進入討論的階段。
媒體追問,若中選會委員人數不夠,李貞秀是否可以一直當立委?吳容輝回應,那就回歸「國籍法」第20條規定。
「國籍法」第20條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已擔任者,立法委員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