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小學手機管理草案比照服儀管理 學生赴教育部前陳抗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明確化中小學生帶手機到校的管理原則,上週有來自多校高中生召開記者會表達疑慮,今(24)日一早,學生組織「捍衛全台學權行動」與「台灣未來的主人們」,板橋高中、中和高中、南港高中與大直高中等校學生到教育部前陳抗,喊出「學生要民主」口號,要求退回草案,建立與服儀同樣標準的制度,保障學生具有充足民主決策權力。
中小學生手機規範草案預告中,從今年8月新學年起,中小學生帶手機到校,管理原則是上課禁用且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教育部昨日也宣布,將於6月1日舉辦學生座談會,邀請全國學生團體及學生代表共同對話。
蔡承佑指出,草案研擬沒有學生廣泛的參與,教育部沒有先問過學生「要不要有這些規定?」、「草案應不應該這樣寫?」而是從整個草案醞釀、草擬、討論都在教育部發生,上對下的推行政策,沒有學生參與的空間。
其次,學生們表示,在立委范雲日前召開座談會中,面對全國高中學生關注的草案,教育部卻僅承諾未來會辦一場公聽會,沒有民調也沒有政策辯論,政策制定更沒有學生決定的權力,質疑公聽會只是形式表面工作,難以涵蓋全台各地學生的多元經驗與需求,教育部過往也召開過大規模的公聽會,並非沒有能力做到,而今僅用一場公聽會,顯示教育部仍然想要強推修法,開公聽會也只為了糊弄過關。
王竣諺質疑,該草案將手機管理交由各校自行訂定,卻未比照服儀規定必須透過學生、教師、家長組成的委員會討論決議後,不得於校務會議修改,使得手機管理規範極易在校務會議中遭「民主地」壓倒性通過或修改,學生僅占8%代表席次,根本無力左右結果,如此「民主參與」無異於架空兒童表意權,當規則可以輕易由行政或家長意志主導,學生的需求與聲音就很可能被忽視甚至剝奪。
學生們要求教育部撤回草案,終止違反程序正義之決策;補全民主程序,政策制定的決策至少納入3分之1學生代表,並進行全國廣泛的學生意見調查、各地公聽會、政策說明會等程序;建立與服儀規定同樣標準的長期追蹤檢討制度,並保障學生在校園第一線具有充足的民主決策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