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買100元「菁仔」!台中男冒險酒後騎車 GG了(警方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30歲蔡姓男子,9日凌晨因嘴饞想吃檳榔,竟在飲酒後仍心存僥倖騎車外出,結果途中差點闖紅燈,被正在執行勤務的員警當場攔下,經酒測後雖未觸犯刑責門檻,未達刑法「送法院」標準,仍將面臨高額罰鍰、吊扣駕照與車輛移置,讓蔡男當場臉色大變、悔不當初。
台中市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警員蘇任宣,當天凌晨1時許在東區振興路與東英路口等候紅燈時,發現對向車道1輛機車疑似準備闖紅燈,立即上前攔查,而蔡姓機車騎士發現巡邏機車的警示燈映入眼簾後,也驟然停下機車,依照員警指示至路旁接受盤查。
只是員警靠近蔡男時,便隱約聞到一股酒味,蔡男也不隱藏,坦承自己才剛飲用完1罐多的啤酒,原本只是嘴饞想到住家附近買檳榔,心想「騎一下應該不會怎樣」,沒想到馬上就被抓包,員警提供礦泉水供其漱口,並待他準備就緒後進行酒測,聽聞酒測數值為0.20毫克,得知毋須「送法院」,蔡男明顯鬆了一口氣。
儘管沒有達到刑法送辦的0.25毫克門檻,員警仍提醒蔡男其行為已觸犯行政罰,將面臨1萬5千元到9萬元不等的罰鍰,機車也被當場移置保管並吊扣牌照2年,後續其駕照亦將被吊扣,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加強法治觀念與交通安全意識,面對一連串代價,蔡男苦笑表示「只是為了一包一百塊檳榔,真是太衰了」,臉上懊悔溢於言表。
第三分局表示,經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轄內已查獲酒駕案件163件,其中37人拒絕酒測,68人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強調,酒駕零容忍,極可能釀成憾事,不僅害己也害人,呼籲民眾酒後切勿騎車或開車,應選擇代駕或搭乘交通工具回家,共同維護道路安全,警方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行為展開強力執法,絕不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