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機車留「非常抱歉」紙條不算肇逃 國光客運司機仍違規最高可罰3千(警方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一輛國光客運昨(25)日下午在苗栗縣頭份市區不慎撞倒停放路邊的一輛機車,因機車車主當下未現身,客運司機趕著載客,將機車扶起後,留下「非常抱歉」的字條離去。機車車主報警處理,警方已聯繫上客運司機,通知前往警局製作筆錄,雖客運司機留有字條,不涉及肇事逃逸,但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規定處置者」,可罰1000元到3000元罰鍰。
頭份警分局今天表示,分局於昨天下午5點許接獲報案稱,頭份市中正路94號前發生交通事故,經查為國光客運司機37歲陳姓男子,駕駛客運於和平路左轉中正路後,不慎碰撞到19歲沈姓男子停放於路邊的機車,導致車輛倒地,造成後照鏡破裂等車損。
客運司機於發現撞倒機車後,隨即停車並下車將機車扶起,當下又不見機車車主現身,考量客運上乘客路程,遂於機車上留下字條,「不好意思,我是國光客運,因視線不佳、撞倒你的車,非常抱歉」即上車離去。
機車車主沈男見字條後報警處理,警方已聯繫上客運司機陳男,通知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後續由雙方依車損協調賠償。不過,警方也表示,雖客運司機留有字條,不涉及肇事逃逸,但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規定處置者」,可罰1000元到3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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