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警局汰換老舊警車26日授車 汽車逾齡仍3成、機車逾齡將降至0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警用車輛汰舊換新,今年度縣政府編列3149萬元,添購巡邏車14輛、偵防車15輛、勤務車3輛及偵防機車30輛,計新購達62輛之警用車輛,今天舉行授車典禮,縣長周春米主持時表示,將逐年採購汰換警用車輛裝備。
今年度警車汰換後,警用巡邏汽車逾齡由36.51%降至29.10%、偵防汽車逾齡由42.62%降至30.33%,警用機車逾齡比率汰換後將由3.31%降至0.55%,幾乎汰換了所有逾齡機車。
周春米表示,警察勤務具有其機動與時效特性,逐年汰換逾使用年限之警用車輛,藉以提升員警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的機動性,對於第一線打擊犯罪與為民服務的警察而言,具有正面鼓舞與激勵士氣的作用。本次於購置新式警用車輛外,並同時升級新購警用汽車之行車紀錄器規格,提升錄影品質、時間及增添GPS行車軌跡紀錄功能,讓員警在執勤過程更有安全保障。
另外,屏東縣吉隆鋼鐵公司董事長林秀菊女士也捐贈全新TOYOTA GRANVIA廂型勤務車1輛予警察局,協助提升警察同仁維護治安效能,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