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連續砍人「有再犯殺人之虞」 苗檢聲押禁見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市48歲男子邱明治昨天當街連續隨機砍人,警方今天下午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邱男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再犯殺人犯行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劉偉誠說明,邱男經檢察官複訊後,檢察官認邱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以及殺人未遂、傷害罪等犯罪嫌疑重大。
其中,邱男所涉犯殺人未遂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相當理由認邱男有逃亡之虞,又檢察官審查相關事證,認邱男有反覆實施殺人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邱男10年前持利剪於超商內刺傷3名無辜顧客及1名到場處理員警,犯殺人未遂罪被判處9年3個月,今年3月服刑期滿出獄,昨天下午又再手纏利刃於街頭隨機砍人,造成2名建功國小11歲丁姓、徐姓女童及50歲林姓男子受傷,3名傷者經救治,目前都住院,其中丁姓女童、林男仍在加護病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