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高級運兵車」拒檢 警方亮槍狂叫「下車」驚險畫面曝光(警方提供)

2025/06/10 17:13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台北市停車位難求,又有2輛車為停車位問題當街大吵,警方到場,其中一車LEXUS LM男駕駛拒不下車,還不斷叫囂,甚至打方向盤要離去,甚至當車已往前移動,但有員警正在車前方,其他員警怕同仁被衝撞,立刻亮槍狂叫駕駛「下車」,雙方僵持一陣,駕駛才下車,警方盤查確認身分後讓他離去。

事後,與該車為停車位爭執的女駕駛將過程PO網,表示停個車還會遇到這麼無法理論的人,車都停好了,突然跑出來說,是他先看到的位置,要她們讓他,還一直咆哮,又故意把車卡在旁邊,讓她們沒辦法出去,只好叫警察,後面甚至要衝撞警察,超兇。

拒不下車的男駕駛,駕駛的是價值超過400萬元、俗稱「高級運兵車」的LEXUS LM,由於他態度頗兇,網友一面倒支持警察執法,表示「一大堆人自以為是,開輛黑頭車把自己當作角頭」,駕駛有「路怒症」,「沒做什麼事,配合一下有什麼關係」,紛紛替警察抱不平,說「台灣警察真難做」。

轄區中山分局表示,長春路派出所吳姓、張姓員警昨晚8時52分擔服巡邏勤務時,獲報在長春路110號前有一起行車糾紛,雙方因停車問題產生口角,警方到場後,黑車併排臨停,駕駛在場持續叫囂且拒不出示證件,後續仍企圖駕車離開,險些擦撞站在車前的吳姓員警,張姓員警見狀,立刻拔槍喝令其停止並下車,狀況解除後隨即收槍,後續查證無其他違法事由後,抄登雙方資料後離去。

警方指出,員警持槍警戒行為,是當下執勤員警認定同仁有受危害之虞方使用,符合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之規定,衡酌使用警械時機尚無過當之情。

警方呼籲,如遇員警依法執行公務,請理性配合出示相關證件,如對於執法過程有異議,均可循行政管道進行申訴,切勿以言語、動作干擾公務執行或危害執法人員之人身安全,因而衍生不必要之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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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要求黑車駕駛下車。(記者姚岳宏翻攝)

員警要求黑車駕駛下車。(記者姚岳宏翻攝)

駕駛一開始不願配合,警方憂遭衝撞,亮槍要求下車。(記者姚岳宏翻攝)

駕駛一開始不願配合,警方憂遭衝撞,亮槍要求下車。(記者姚岳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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