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2日傳喚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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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弊案,今傳喚共同被告、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前局長黃景茂作證,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將到庭參與詰問,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也出庭詰問。
柯文哲今9時8分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同車抵達台北地院,黃國昌先下車、柯再下車,一起步入法院;走到法警室前,黃國昌在領旁聽證時,媒體問柯文哲「柯主席,週刊說黃主席都會派人跟你,這是真的嗎?」柯聞言仰天笑說「怎麼....齁齁齁」,隨即走上樓。
應曉薇9時20分許抵達,媒體問她「女兒今天沒來?」她回稱「她去花蓮幫忙,去鏟土了」。
起訴指出,2020年3月10日應曉薇與柯文哲和市府官員在市政府11樓召開第1次便當會,柯文哲裁示把京華城案送交都委會研議,隨後柯將陳情書交辦給都發局,黃景茂於3月17日簽核簽呈,由柯裁決將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
黃景茂答辯主張,主管都市計畫陳情案的是都委會,並非都發局業管,但因市長柯文哲將陳情案交辦給都發局,都發局不可能退回陳情案,才簽請柯文哲裁決將陳情案送交都委會審議。
今年4月準備程序庭時,黃景茂答辯指出,原京華城大樓的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是否為永久性?市政府將其刪除是否合法?應由都委會開會審議,公開透明聽取各方闡述後再決議為宜,並非都發局可以決定,因此才簽請市長裁送都委會研議。
黃景茂主打都委會、都發局是平行機關,互不隸屬,都市計畫陳情案由都委會研議,都發局只是派代表列席都委會,他不是都委會委員,無從影響都委會的決議。
起訴指出,2020年2月,黃景茂曾將都發局下屬擬具的2份不贊同京華城行政訴訟案和解的簽呈退件,並刪除「送交都委會研議」字眼;黃景茂究竟是何時知道京華城要提出陳情案、要求送交都委會研議?攸關黃景茂等市府高層是否有共犯圖利罪的犯意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