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車手繳回酬勞可減刑? 卓榮泰:下個會期定將法案送立院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提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執行成效」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質詢時提到,最高法院認為,詐騙車手只要繳回「實際取得的酬勞」即可減刑,司法院根本是打臉行政院、法務部,黃珊珊要求盡速提出修法草案;對此,卓榮泰表示,會積極跟司法院溝通,下個會期一定將法案送到立院。
黃珊珊指出,一年前立法院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其中明定「認罪並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可減輕其刑」,但「犯罪所得」是指被害人遭騙的總金額,還是被告實際取得的酬勞,各方卻有不同解讀。結果最高法院認為,車手只要繳回「實際取得的酬勞」即可減刑,去年一名詐騙機房成員,詐取被害人約50萬元,卻自稱只賺到7、8千元的酬勞,被逮後認罪並繳回所得,一、二審皆獲得減刑。
黃珊珊表示,司法院根本是打臉行政院、法務部,要求盡速提出修法草案。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說,修法草案在行政院審查,會邀司法院一起討論;卓榮泰也說,草案程序上通常要經過政委。對此,黃珊珊說,立法院初審時,法務部拿出草案,司法院代表卻說是第一次看到,如果修法前法務部沒有和司法院討論,再怎麼修法都是白搭,打詐打一半。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會積極跟司法院溝通,就不會再發生這種事,你我都可能受害,我們旁邊的人都可能受害,下個會期一定可以將法案送到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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