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妥2000萬交保配戴電子腳環雙重監控 李文宗離開北院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弊案,合議庭本週一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延押禁見2個月,柯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8億元交保,限期8月1日中午辦保,否則續押;李文宗今已籌到2000萬元,上午被提訊到北院辦保,中午1時許已辦保完成,離開北院。
北院合議庭於裁定中,李文宗於辦保後應配戴監控設備,分別在左腳配戴電子腳環,並隨身攜帶個案手機,實施雙重科技監控,為期8個月。
法官並命李文宗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且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