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頭三尺有監視器! 撞倒「小老婆」落跑 特斯拉3小時被逮(民眾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東區蘇姓市民近日將心愛機車停在停車格,隔天準備騎車時,驚見平時擦得發亮的「小老婆」倒臥路面,車殼、倒後鏡多處擦傷變形,氣得立刻撥打110報案,員警獲報調閱鄰近大樓監視器,緊盯螢幕搜尋可疑跡證,終於鎖定一輛涉嫌肇逃的紅色電動車,進一步揪出車主開罰,還蘇男公道。
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林益聖,前天中午獲報前往東區富榮街處理一起交通事故,蘇男表示,前一晚將機車停放住家附近的路邊停車格內,未料稍早準備外出時,竟發現愛車傾倒在地,見到平時呵護有加的「小老婆」車身出現多處擦痕,讓他既心痛又氣憤,當下立即報警求助。
林員隨即陪同蘇男一起調閱鄰近大樓的監視器,林員緊盯螢幕從深夜搜尋至白天,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皇天不負苦心人,約莫兩小時後,終於鎖定一輛紅色電動車涉案,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該電動車駛入巷弄後發現此路不通,在狹小巷弄迴轉掉頭時,不慎撞倒蘇男機車,然駕駛未下車查看,隨即掉頭離去,整個過程不到一分鐘。
警方立即聯繫36歲郭姓男子到案說明,起初辯稱,當日確實曾到附近找朋友,但否認有碰撞車輛,直到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他才啞口無言不再辯解,警方對郭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依法舉發,並協助蘇男處理後續賠償事宜,蘇男對警方不到3小時即查明真相、迅速破案效率表示高度肯定與感謝。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候警方到場處理,避免因逃逸行為而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