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育率擬加碼育嬰留停津貼 全教總:不到最低薪資難育兒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每月出生人數幾低於萬人,為挽救生育率,勞動部正研修「就業保險法」,讓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父母得各再請領1個月津貼。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19)日開記者會指出,年輕父母工作年資及薪資所得多偏低,每個月育嬰留職津貼恐不到最低薪資28590元,難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更遑論育兒,建議政府修法,將育嬰津貼基準從6成提高至8成,並從補助6個月延長為一年12個月,且從3歲放寬到6歲可領。
去(113)年育嬰津貼預算約156億多元,勞動部統計,去年約9.3萬人請領,其中3.1萬人是父母同時申領。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肯定勞動部主動修法,但僅增加1個月津貼,很難有效提升生育率,為營造真正的友善職場育兒環境,讓年輕上班族免於後顧之憂,全教總主張公私一體適用,全體公私部門受僱者育嬰津貼,均應同步大幅提高,呼籲政府積極行政,立院朝野黨團主動修法。
全教總主張基準從6成提高至8成,侯俊良表示,現行育嬰津貼為投保薪資的6成,自110 年7月1日起, 政府另以公務預算加給2成薪資補助,但有育嬰需求的年輕父母,多數工作年資及薪資所得偏低,以113年保險「給付總金額」與「給付件數」粗估,公教人員保險平均請領金額約17180元,無論公私部門受僱者,每月育嬰留職津貼恐不及今年最低工資28590元,難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更遑論育兒,全教總建議在政府2成薪資補助外,應修正相關法律,將育嬰津貼基準從6成提高至8成。
此外,全教總建議,將給付從6個月延長為12個月,才能更具政策吸引力,增加受雇者申請育嬰津貼的誘因,並從3歲放寬至6歲,0至5歲是大腦發展關鍵期,3到6歲幼兒仍有高度照顧需求,應放寬可申請育嬰留停津貼之養育子女年紀至6歲,以落實「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出席記者會表示,不少年輕人在黃金生育期和工作之間被迫二選一,勞動部增加1個月育嬰留停津貼是小修小補,無法因應少子化嚴重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