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醉男借不到廁所毀損早餐店又折回叫囂 竹市警遭質疑任意放人(民眾提供)

2025/08/18 16:5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李男走進林森路一家早餐店想借廁所遭婉拒,竟砸毀商品口出惡言,第三警分局南門派出所警方到場後將他帶回所,沒想到該男1個多小時隨即又回到店外咆哮叫囂,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對此予以嚴厲譴責,質疑警方連最基本保護市民的責任都做不到。

店家表示,16日凌晨5點半李男想進去林森路某早餐店借廁所,店家因廁所屬於樓上房東共用而婉拒,李男當場情緒暴走,口出惡言挑釁,甚至出手毆打張姓女店員,導致臉頰紅腫,還大聲嗆聲「你就報警啊!」

李男情緒失控,將櫃檯物品掃落一地,店內器具與食品遭殃,初估營業損失約5千元。警方獲報火速趕抵,李男不但不收斂,反而與警方激烈抵抗,最後在優勢警力壓制下才被帶回。

沒想到約清晨7點,李男竟再度回到早餐店門口,點起香菸吞雲吐霧,態度挑釁。老闆娘忍不住當場哭著哀求:「你不要再來了,我們怕你了!」

第三警分局南門派出所所長胡育任表示,當時警方已對李男實施管束,由於李男情緒失控,因此不適合逮捕,才於告誡後讓他先行離去。

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對此予以嚴厲譴責外,要求警察局長許頌嘉更應直接出面說明,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

市議員楊玲宜質疑為何被管制約束的施暴者,可以二度跑到店家恐嚇?為何所長第一時間的回應,竟以施暴者情緒失控,不適合製作筆錄與逮補,反讓施暴者在事發2小時後再度跑回店內施暴?為何面對傷害、毀損他人財物的現行犯,新竹市警察局竟束手無策,連最基本保護市民的責任都做不到?

市議員劉崇顯說,除了針對犯罪行為積極研擬以「社維法」裁處以外,更要主動偵辦傳喚犯罪者到案,不要讓店家活在擔驚受怕的陰影下。

黨團指出,新竹市府直接放生讓市民自生自滅的心態,不但引發眾怒,更是民進黨黨團無法容許與縱容的事情!黨團將會提供受害者相關法律協助外,並同時會追查後續案情處理進度,要求新竹市警方盡快出面說明,還給受害家屬一個交代!

新竹市一名李姓男子16日清晨前往早餐店欲借用廁所遭拒,與店家爆發口角,店員於衝突時遭掌摑,店家立即報警求助。新竹市警察局表示,南門派出所員警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3名前往現場處置。警方到場時,發現李男渾身酒氣、情緒激動,便先行隔開雙方,避免衝突升高,然而李男持續叫囂,更朝店家人員丟擲打火機(未擊中)。

警察局強調,警方確認現場人員均無受傷後,鑑於李男酒後情緒失控,為防止他人生命、身體遭危害,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規定,對其實施壓制並帶返所保護管束。過程中員警曾使用辣椒水協助控制,並在派出所協助其清理臉部。待李男情緒趨穩後,他自稱要返公司上班,警方遂結束管束措施。

警察局說明,同日上午6時50分,李男再度步行回到早餐店前咆哮,店家再次報警。警方趕抵現場時並未發生肢體衝突,李男見狀隨即離開。隨後,被害女店員於8時35分前往南門派出所,完成傷害、毀損及恐嚇告訴筆錄,警方將儘速通知李男到案,並移送新竹地檢署依法偵辦。

警察局指出,當時員警到場後發現李男有脫序、暴力行為,並考量其酒後情緒失控,可能對他人安全造成危害,遂依相關法令將其帶返派出所,並實施保護管束。未來,警察局將強化見警率,以維護地方安寧。警察局補充,有關南門所長受訪時用語表述不夠精確一事,分局已要求所屬檢討,並持續強化幹部教育與專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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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不到廁所就毀損店家商品。(記者蔡彰盛翻攝)

男子借不到廁所就毀損店家商品。(記者蔡彰盛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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