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不成!大貨車14日國道惡意逼車釀事故 國道警祭重罰(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翻攝畫面)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一名48歲吳姓男子日前行駛國道1號北向60.6公里中壢路段時,疑似想變換車道超車未能成功,竟開始對前方小客車進行一連串惡意逼車,隨後更是違規行駛內線車道,導致與該小客車發生碰撞,所幸無人受傷。國道警方到場,立即將吳男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及駕駛執照。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今日針對此案說明,被逼車的35歲的余姓男子,是9月14日上午5點57分許,駕駛小客車行駛在國道1號北向60.6公里中壢路段中線車道,48歲吳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自後方行駛而來,疑似想變換車道超車未果,開始一連串惡意逼車的行為,過程中並違規行駛內線車道後碰撞到余男車輛肇事,所幸余男有依規定繫上安全帶,現場無人受傷。
事後,國道警察調閱監視器影像,認為吳男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將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警方呼籲,有鑑於惡意逼車往往易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極大危險,國道公路警察局列為加強執法取締項目,並將增派偵防車,不定時巡邏以行車影像蒐證,以遏止惡意逼車違規不法行為。建議用路人若是遇到惡意逼車,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在事後用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提出檢舉,檢視查證違規屬實,警方將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