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范雲、吳沛憶偕青年團體發聲 促18歲公民權納入青年基本法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范雲、吳沛憶今與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等多個青年團體,以及法律學者共同舉行記者會,訴求教育部應將18歲公民權納入「青年基本法」版本,並完善目前青年參與機制設計不足之處。范雲也呼籲教育部,應妥善將青年意見研議納入後續法案版本,立法院也會持續監督、把關。
范雲表示,目前教育部已預告《青年基本法》期滿,代表這部青年權益的保障法將於推出行政院版後,進入立法倒數計時。但他接獲許多青年代表反映,目前18歲公民權和青年參與機制兩大面向仍有待納入與完善。
范雲說,18歲公民權具有很高的正當性,在2022年修憲公投中不僅獲得所有政黨共識,更獲得564萬張同意票、多於501萬張不同意,但因為當時投票率低、僅達8.97%,無法跨過962萬張票的修憲高門檻,最後才沒有通過。
范雲解釋,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目的是限制政府、給予人民權利,所以透過法律延伸憲法賦予的選舉權到18至20歲,其實是擴大對成年公民的權利保障,也符合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的意旨。他說,經過這幾年的持續倡議,青年獲得社會重視,民進黨才率先提出「青年基本法」,正是18歲公民權「再次法制化的時機」。
范雲表示,民法已在2023年將成年年齡降至18歲、公投法也從2018年開始將年齡門檻定在18歲,現在「青年基本法」則要將18歲以上定為青年、給予參與政府政策制定及執行的權利,僅剩下最基本的選舉權未獲得保障。他說,透過納入18歲公民權、並規範選罷法相牴觸規定停止適用,才能最完整落實「青年基本法」立法目的。
世代共好協會副理事長林思愷指出,2022年的修憲雖然是最直接手段、卻不是唯一手段,一直以來,民間團體和專家學者也都認為立、修法也是可行方式。他說,目前亞洲國家中,僅剩下台灣將投票年齡定在20歲,包含日本、馬來西亞等國家都在近10年內修正為18歲青年即可投票,顯示「青年主流化」的國際趨勢。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說,憲法作為最高法源,最上位階的法規範,不是要獨佔所有人民重要權利的規制權限,而是要塑造其他國家公權力形成的界限,也包括立法者。投票年齡下修為18歲,是更有利於人民權利的行使,而非限制,足以作為保障人民政治自由權與參政權的「實質憲法內涵」,並無違憲問題。退萬步言,以立法方式為之,仍有嗣後審查的可能,並無毀憲可能,毋庸擔心。
吳沛憶說,要落實民主參與和世代正義,都不能缺少青年的聲音。18歲公民權在前次修憲沒有成功跨過965萬票的高門檻,院版的「青年基本法」也尚有不足。他會為青年發聲,透過立法,讓青年族群能決定自己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