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李貞秀任立委需棄籍證明 梁文傑:申請不是用嘴巴說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中配李貞秀2月1日接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將成為史上首名中配立委。對於李貞秀放棄中國籍問題,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今(29)日強調,「申請(放棄國籍)不是用嘴巴說」,內政部早已清楚函示,就職前應提出放棄國籍申請的相關證明文件。
梁文傑今天於陸委會例行記者會說明,我國《國籍法》第20條明確規定,應於就職前提出撤銷外國國籍申請,就職一年內要處理完畢,至於撤銷外國國籍申請的提出方式,每個國家不相同,有各自規定。
梁文傑指出,中國放棄國籍申請的途徑有向中國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與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兩種。
梁文傑說,「申請不是用嘴巴說」,公務機關是要看你提出的申請文件,內政部早在2009年便已有清楚解釋,在就職之前就要提出申請,提出證明文件。
至於能否成功申請放棄中國籍,或申請需要耗時多久?梁文傑說,這是另一個問題,現在目前看起來,政府並未收到李貞秀的申請取消中國籍文件影本,至於接下來會怎麼發展,「因為她到現在都沒有提出申請文件,所以我也不知道就職要怎麼處理」,內政部解釋函文、國籍法規定很清楚,就職前就要提出申請,但目前都沒有。
針對媒體追問,若立法院2月同意李貞秀就職,是否有違法疑慮。梁文傑說,國籍法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李貞秀能否就職,也並非陸委會權責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