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稱中央若不補一般補助款 不排除走法律途徑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行政院刪除地方一般補助款,台北市政府等多個縣市已提訴訟,由於期限在6月16日截止,市長盧秀燕今天在市議會表示,她希望能跟中央相處融洽,盡量對行政院苦口婆心,希望中央把台中市補助款32.3多億回補給市府,但訴願會有最後截止期,若中央再不補,會在11日或12日召開跨局處會議,不排除走必走的法律途徑。
國民黨市議員劉士州今天在市議會表示,中央刪除地方一般補助款25%,雖然市長說要道德勸說,但行政訴訟最後期限是6月16日,難道市長不提出嗎?
盧秀燕表示,身為地方首長,她還是盡可能性為了台中市發展為市民,希望跟中央相處融洽,建立夥伴關係,所以不是忍到最後,基本盡量苦口婆心,雖有縣市走法律途徑,她還是一直講盡量談。
盧秀燕表示,但因為地方政府要採法律救濟途徑,最後一天期限是6月16日,她希望中央儘速發放,若中央不發放,台中市權益不能坐視不管,人的忍耐是有限度,因此會在6月11及12日左右召開跨局處會議,若中央不還給台中市,她要採法律途徑,她呼籲行政院要以民為念,地方都採法律途徑並不好看,更何況錢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