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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校園割喉案二審 受害者父母淚訴喪子之痛竟還要申請衡鑑才能當證據

2025/03/07 15:19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新北市某國中校園割喉案奪去受害者楊姓國中生性命,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刑9年,林姓乾妹判刑8年,案件上訴至二審,楊生父母今(7)日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伴下舉行記者會,楊生父母痛訴,喪子之痛不可抹滅,一審法官完全無視,還要受害者家屬申請心理衡鑑才能成為「傷害證據」,且台灣司法對證人保護不足,竟讓秘密證人與兇嫌當庭對證。楊父更是氣得哽咽表示,郭男還瞪他,他選擇回瞪,「我是受害者家屬,你憑什麼瞪我」。

楊生父母表示,目前案件進行到二審第二次開庭,昨日開庭,針對案發現場目擊師生的心理傷害,他們從法院端申請調閱學校輔導紀錄,他們認同可除去身份識別個資,盼藉此成為法庭上的新事證。

楊母強忍顫抖與悲痛,厲聲指出,法官對於受害者家屬的心理創傷完全無視,喪子之痛無法抹滅,但法官竟要父母出具證據證明心理創傷,證明這件事造成受害者父母多大的傷害,使得他們必須申請心理衡鑑,楊生是新北資優生、品學兼優,也是能夠照顧姊姊的弟弟,卻在案發現場遭到「秒殺」,未受到學校、國家的保護,一審法官一再縱容兇嫌、做出輕判,期望高院法官公正判決,判處郭、林兩人30年以上有期徒刑。

楊父哽咽表示,他有發現郭男瞪他,他便瞪回去,「我是受害者家屬,你憑什麼瞪我」?楊父說,在少年法庭時秘密證人也未受到妥善保護,竟然跟林女接觸,作證當天林女就被羈押,後來審理時證人竟要跟兇嫌當庭對證,他反映應要保護秘密證人,法官卻說證人不符合秘密證人身份。

楊母質疑,莫非法院對青少年的保護僅侷限在非法少年?楊父也指出,家屬方面有提出修復式司法,希望兇嫌方面來當面談談,所謂誠意、悔過不要只表現在口頭上,卻也諷刺,修復式司法竟非由兇嫌方面提出。

石一佑說,如此輕判,一條人命是否不值錢?對人對司法寒心,要父母申請心理衡鑑證明傷害存在是非常殘忍的事情,他們從頭到尾都是加害者,喪子之痛創傷一輩子無法彌補,卻還要舉證這件事對他們造成多大的傷害,無疑是傷口灑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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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國中校園割喉案楊姓受害者的父母今(7)日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伴下舉行記者會。(記者黃子暘攝)

新北市某國中校園割喉案楊姓受害者的父母今(7)日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伴下舉行記者會。(記者黃子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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