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亮票遭起訴求重刑 趙少康錯愕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7月26日在大罷免案投票時涉嫌亮票,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他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趙少康受訪表示,「我蠻錯愕的!」他本來就反對罷免,沒有犯罪動機,也不需要亮票表明態度。
趙說,大家和社會都很清楚,他是反對罷免的,「而且我本來要去非洲看動物大遷徙,我都沒去啦,我留下來投票,當然是反對罷免羅智強」、「我需要亮票給大家表示我的態度嗎?不需要嘛!」他沒有犯罪動機,也沒有亮票要讓大家看。
趙少康表示,有報導指出,檢察官說他已經選過那麼多次舉,應該不能亮票,對,但他從來沒有投過罷免票,罷免票是第一次,罷免票很小張,跟選舉的票不同。他原本覺得檢察官還蠻瞭解狀況的,因為檢察官把他的影片分段播出要他解釋,還在他的照片上說他目視前方,並沒有去看那個票,故意要亮票,「我根本沒有看那個票的正反面」。
趙強調,他已經跟檢察官說這次不小心,以後絕對不會這樣做,他不知道所謂犯後態度還要怎樣呢?怎麼樣比較犯後態度好?這個是主觀認定。員警詢問他有問有答,檢察官找他也是時間到了就去,檢察官要改時間,但他本來有事情還是尊重司法,這是他一向的態度。
趙少康重申,他沒有亮票的故意,檢察官認為故意那是檢察官的心證,但他作為當事人沒有故意,什麼叫做狡辯?犯後態度不好?他不懂,這樣的話,有什麼當事人態度是好的了,都可以解釋成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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