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歐陽娜娜等20名「舔共」藝人 陸委會:非經紀公司操作就能卸責(陸委會提供)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歐陽娜娜等20位台灣藝人,屢配合中共官媒轉發促統貼文,已被政府列為行政查察對象。對於藝人若說是經紀公司操作是否就會沒事?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今天強調,如果是經紀公司幫你操作,這個並不能夠卸責。
梁文傑說明,在我們的認定,不會因為你說是經紀公司幫你操作就能卸責,因為是你委託經紀公司幫忙行使一些行為,所以這個無法卸責。
梁文傑指出,關於具體名單,要等到確定結果再說。要再次強調,懲處目的其實不是為了懲處,我們是要讓藝人在中國發展的時候,讓他們有理由可以拒絕中共要求,如果台灣對這種行為完全沒有任何懲罰,完全是放任。
梁文傑進一步說,當中共要求台灣藝人或藝人的經紀公司必須在特定時候,譬如軍演時表態支持武統,那這些藝人跟經紀公司就完全沒有拒絕理由,因為台灣都不管,若你拒絕什麼,就變成是你思想有問題。
梁文傑談及,所以我們不是為了懲罰,而是讓藝人有比較自由空間,具體結果最後出來時會跟大家報告。
另外,歐陽娜娜被列為重要的行政查處對象,主管機關查察涉及哪些面向?梁文傑回應,歐陽娜娜部分是配合中共方面的號召,在微博轉發支持軍演、支持武統這些言論。
對於中國「吉安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正式聘任歐陽娜娜為「吉安文化旅遊大使」,擔任中國「旅遊大使」是否違法?梁文傑說,我們看了一下,大概中國縣市的旅遊大使,大概是要求具備高知名度、形象氣質佳,有助當地文旅發展。這個有點像台北市也會找一些藝人,比如徐若瑄、黃明志來做台北市的觀光大使。
梁文傑說明,在我們的認定中,不太會認為她是擔任中共黨政軍的職務,就像黃明志或徐若瑄做台北市的觀光大使,大概也沒有人會認為他們是有擔任台北市政府的職務,這個觀光大使或文化旅遊大使,大概都是相同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