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檢察官:劉彩萱像蜘蛛不斷對剴剴施毒 求處無期徒刑

2025/05/07 15:2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被控凌虐1歲10月男童「剴剴」致死,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進行最後一天科刑辯論,檢察官痛批劉彩萱,當庭向法院求處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劉彩萱的律師主張劉女已認罪,且出養制度缺失也是事發理由之一,請求輕判16年至18年徒刑。

檢方求刑與昨日剴剴外婆的訴求相近,外婆求處判劉彩萱最重刑(無期徒刑),外婆的律師求處總刑度115年、或判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全案定今日辯論終結,明天或後天評議,隔日宣判。

上午先由檢察官論告,檢察官指出,剴剴生命短短672天,遭受115天的不人道對待,期間每天醒來不是期待玩具、去公園玩,而是擔心會被打,「我做錯了什麼?還要罰站、洗冷水澡嗎?」直至死亡閉上眼睛那一刻。

檢察官痛批劉彩萱像「蜘蛛」,不斷給剴剴毒性的壓力,致使剴剴不僅身體受傷,心靈也受創,被虐待至罹患精神疾病,反而是被鑑定沒精神疾病的劉彩萱,在法庭上頻頻裝病,求處法定罪名的最重刑無期徒刑。

至於劉若琳,檢方依據醫師鑑定,認為劉若琳認知扭曲、道德疏離,主被動認可姊姊的虐童行為,亦須在監所長期治療以免再犯,建議判處18年刑;檢察官最後籲請國民法官合議庭「勇敢的判下去」。

接著由劉彩萱的律師陳述量刑建議,律師認為剴剴更換保母,僅草率交接一小時,就交由劉彩萱接手照顧,讓剴剴因分離焦慮而使劉彩荁照顧時陷入困境,終至對剴剴失去耐心,導致這場悲劇,出養制度缺失、機制不完善、保母專業訓練不足、交接機制不良,都是事發的原因之一。

律師並以其他虐童案例的刑度相較,類似案件的刑期大多落在11年至16年徒刑,且劉彩萱已認罪,照顧期間並非完全沒照顧,她也在設法解決和剴剴的溝通問題,並非以虐待剴剴為樂,不該當判處無期徒刑,劉女沒有前科,犯後也深感悔悟,建請量處16年至18年徒刑。

下午將續由劉若琳的律師陳述量刑建議,再由檢、辯補充陳述30分鐘,再由劉彩萱姊姊各自進行最後陳述,隨即辯論終結,審判長將宣布宣判日期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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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劉彩萱(白衣)。(資料照)

保母劉彩萱(白衣)。(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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