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人家不要的……運將看到路邊20個盆栽全撿走 下場慘了(翻攝畫面)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60歲黃姓計程車司機,日前開車經過台北市建國花市附近,見到路邊有20個多肉盆栽,竟下車全部撿走,殊不知這些盆栽都是攤商要拿來販售的貨,攤商發現盆栽不翼而飛趕忙報警,警方迅速通知司機到案,司機稱他以為是人家丟掉不要的,警方仍依涉犯刑法侵占罪嫌函送法辦。
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今日表示,當時接獲建國花市內攤商報案,稱他要販售的多肉植物放置於路旁,在搬運貨物前往花市內所屬攤位期間,僅離開約10分鐘,返回後就發現其中約20盆多肉植物不見,總計損失新臺幣7000元。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是1名駕駛計程車的60歲黃姓男子拿取,查明黃男身分後立刻通知到案,黃男在1小時內就前往派出所說明,雖黃男當場將20盆多肉植物全數歸還,但攤商已提出侵占遺失物之告訴,且黃男未即時將拿取物品交予警方作為拾得物處理,仍依侵占罪將司機法辦。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如果拾獲遺失物,應依據民法第803條第1項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其他有受領權之人或報告警察、自治機關。報告時,應將其物一併交存。但於機關、學校、團體或其他公共場所拾得者,亦得報告於各該場所之管理機關、團體或其負責人、管理人,並將其物交存。……」若私自占為己有的話,將可能涉有刑責;警方將會持續恪守職責為民服務,以保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