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宗隆光電弊案判3年半 張麗善:希望中央重新思考能源政策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國民黨籍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人涉收受光電業者達德能源公司2000萬元案,雲林地方法院今(25)日一審判決沈宗隆3年6月,國民黨議員王又民9年6月。雲林縣長張麗善指出,不樂見這樣結果,也希望中央能重新思考及檢討台灣的能源政策。
判決指出,達德為求在雲林縣內施作風力發電工程順利,時任董事長王雲怡、執行長潘正綱2019年起,拉攏王又民、沈宗隆,希望2人可以掌握雲林縣政府相關單位核發達德公司申請之公文進度,或與雲林縣政府相關機關溝通協調。
法官依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對沈宗隆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王又民9年6月,褫奪公權8年。
對於2名議員因涉光電弊案被判刑,張麗善表示,不樂見這樣結果,但希望中央政府能針對能源政策重新思考檢討及評估,尤其日前美國總統川普公開說到光電是世紀騙局,不僅金融機構面臨困境,太陽能業者再高價賣給台電公司,這樣情況是惡性循環,會變成全民買單。
張麗善強調,中央喊要淨零排放,卻把最乾淨、最合理電價的核能完全停役,雖然上週六核三重啟公投沒有通過,但同意核三重啟的票數多於不同意,這是一個大的省思,希望中央能針對核能重新定位,是否讓核能延續,讓國家更有競爭力,這是很大的國家大事,盼中央能體恤民意、了解民意,極端氣候讓民眾苦不堪言,大家希望有合理電價、穩定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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