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案」威脅公共安全!監院糾正新竹縣府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新竹縣竹北市「豐采520」建案因「天坑」事件停工迄今,新竹縣長楊文科等縣府官員相繼遭檢方起訴,監察院本月3日通過監委施錦芳、紀惠容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認定新竹縣政府在處理該建案之都市計畫變更、施工管理、公安維護及建照變更審核等多個環節,均存在嚴重瑕疵,損及政府公信、市場公平性,更對公共安全構成實質威脅,核有重大違失。
施錦芳、紀惠容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本案經調查發現,新竹縣政府辦理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竹北市莊敬六街「豐采520」建案基地用途容許變更之審議,程序與實體均有重大瑕疵,其核定之回饋機制不僅欠缺依據、基準過時且為個案量身訂作,顯失公允。
監委續指,該府於建案施工期間,周邊道路連續發生5次坍塌事件,卻未能落實監督管理職責,澈查事故原因;在承造商未按圖施作地下工程所肇生之結構安全風險,以及相關安全與損鄰疑慮未獲釐清前,即率予同意復工。
監委調查亦發現,該建案歷經二次重大設計變更,計畫內容已有實質鉅變,形同另一新開發計畫,該府卻仍率予適用96年舊有建造執照,致建築期限延長達16年,未能審慎衡酌相關函釋於此特殊個案適用之妥適性,易滋生規避新法規之疑慮,亦有礙建築管理與時俱進。
糾正文強調,縣府標售後放寬用途限制,在都市計畫審議程序與實體均有重大瑕疵、施工監督管理機制失能,公安維護嚴重怠失,「豐采520」建案,施工期間10個月內其周邊道路竟發生5次坍塌危害公共安全,該府未釐清連續坍塌之原因,草率同意復工,直至檢察機關偵辦始揭露承造商未按圖施工之重大缺失,足證該府監督管理機制已然失能,顯有嚴重怠失。
監察院強調,由於上述制度面與執行面之闕漏,除正式糾正新竹縣政府,並將函請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見復。另,就內政部87年7月2日台內營字第8772186號函釋於此類案件之適用妥適性,亦已移請內政部通盤審慎檢討評估,以杜絕類似爭議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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