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籌到1.8億元交保金 囚車抵北院等候安裝電子腳環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弊案,合議庭21日裁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1億8000萬元交保,沈慶京今天委託律師繳納1.8億元保金,台北地院傍晚派車前往台北看守所提解沈慶京,囚車於6時20分許抵達北院,等候廠商人員為他安裝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辦妥即可獲釋。
今日中午沈慶京在台大醫院出院,被送回台北看守所,下午律師至台灣銀行繳納1.8億元現金保證金,北院傍晚近5時派出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提解沈慶京到北院,也通知廠商派員到場,為沈配戴電子腳環、設定個案手機,待法警室完成通知海關限制出境、出海禁令後,沈慶京即可望重獲自由。
北院21日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延押禁見2個月,沈慶京、柯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各以1億8000萬元、2000萬元交保,李文宗已於昨(23日)辦保獲釋。
合議庭為了防逃,裁定中並命令沈慶京、李文宗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施以左腳戴電子腳環、隨身攜帶個案手機的雙重科技監控,為期8個月。
沈慶京自去年8月30日至今年5月12日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已因病就診273次,泌尿道反覆感染、濕疹,且患帕金森氏症,今年1月2日北院裁定續押後,赴衛福部立台北醫院戒護外醫11次、急診次數6次。今年6月轉診至台大醫院,進行腎臟抗黴菌治療,動過數次手術,今天出院。
北院裁定沈慶京1億8000萬元交保,其中1億元須以沈慶京自己名義現金保,其餘8000萬元則應由具保人以現金具保;限期8月1日中午前完成辦保,否則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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