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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惡保母劉彩萱判無期 法官斥:以虐為樂

2025/05/13 17:2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凌虐1歲10月男童「剴剴」致死,台北地院國民法庭經連續3週密集審理,今宣判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徒刑;判決理由出爐,國民法庭認為劉彩萱的動機是「以虐取樂」,惡性重大,造成的危害至巨,且迄今未和解,故量處無期徒刑。

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所組成的國民法庭合議庭,經審酌檢察官及辯護人自主調查的證據內容後,認為劉彩萱、劉若琳為成年人,確實有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的犯行。

合議庭考量,劉彩萱姊妹的犯罪動機為「以虐取樂」,行為惡性重大, 犯罪所生的危害之巨,且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等情況,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有期徒刑18年。

一位到庭聽判的檢察官判後表示,感謝國民法官聽到被害人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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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凌虐1歲男童「剴剴」致死,北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等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13日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關注此案聲援剴剴的民眾到庭聆聽判決結果,民眾鄭小姐在庭外受訪時仍不捨剴剴遭受虐待而落淚。(記者廖振輝攝)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凌虐1歲男童「剴剴」致死,北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等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13日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關注此案聲援剴剴的民眾到庭聆聽判決結果,民眾鄭小姐在庭外受訪時仍不捨剴剴遭受虐待而落淚。(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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