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毒梟黃正成泰國服刑期滿 押解回台
〔記者姚介修/桃園機場報導〕大毒梟黃正成潛逃泰國被捕判刑30年3月,到多次大赦獲減刑,關了15年10個月,去年11月服完刑,調查局今天解回台,航業調查處人員在桃園機場宣讀權益後逮捕上銬,將解送基隆地檢署歸案。
在調查局、移民署與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駐泰祕書與泰國警方協調下,調查局人員今天將黃正成押解回台,黃正成搭華航CI834航班下午3點37分返抵桃機,調查局航業調查處人員帶他步出登機門,調查局人員確認基本資料及宣讀權益後逮捕上銬。
法務部調查局國際事務處亞非事務科科長羅益培說,黃正成2007年受友人請託,將總重4.18公斤的60塊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磚夾藏於家具裝入貨櫃,自泰國運到台灣,被調查局查獲,基隆地方檢察署同年12月對黃正成發布通緝,調查局也將他列為重大外逃罪犯,但黃正成已潛逃泰國。
羅益培說,在調查局與泰國警方合作下,2009年1月黃正成被泰警逮捕,判刑30年3月,關押在泰國清萊中央監獄。黃正成服刑期間遇到多次大赦獲減刑,去年11月15日服刑期滿,共計服刑15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