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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蔣萬安夜衝北檢知法犯法 陳賢蔚赴監院檢舉要求彈劾

2025/04/18 16:17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國民黨不滿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人涉「幽靈連署」遭檢調搜索、聲押,號召群眾包圍北檢抗議。針對台北市長蔣萬安昨晚親自到場支持,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賢蔚今(18日)與律師陳又新赴監察院陳情檢舉,痛批蔣知法犯法,愧對全體市民期待,要求監院依法彈劾。

黃呂錦茹等人涉「幽靈連署」、偽造文書嫌疑被聲押,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昨晚號召群眾夜衝北檢抗議,蔣萬安昨晚稱以「個人身分」到場聲援,引起帶頭違法爭議。

陳賢蔚表示,蔣萬安不只是中華民國國民、台北市民,也不只是「三寶爸」,而是讀過法律的法律人、經民主政治選舉出來的市長,不應公然帶頭違法、知法犯法,公開參與違法集會,嚴重違反法治精神、破壞行政中立原則、喪失市長應有政治誠信,愧對全體台北市民期待。

陳賢蔚批評,蔣萬安身為台北市政府警察主管機關之首長,應主動維護法秩序,卻以身試法,為不法集會背書,也造成基層警員同仁困擾,嚴重瀆職。他強調,台灣、台北市的法治精神,已被蔣市長所破壞、扭曲,要強烈的譴責。

陳又新則表示,依「集會遊行法」第6條,集會、遊行不得在各級法院及其週邊範圍進行,且北市警局也證實中正一分局未接獲該禁制區的集會遊行申請,更未核准,該活動實屬違法毫無疑義。

陳又新指出,警方再第一次舉牌告知集會違法外,其實已經圍住陳抗者的區域,原本是進不去的,但就在蔣萬安到場時忽然就開放了,也令警察執法陷入非常為難局面,「上級都違法了,我還能怎樣呢」?此外,陳又新強調,蔣萬安也已完全違反公務人員中立要求,因此也將一併依照「地方制度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等規定,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檢舉,希望監院啟動調查、予以彈劾。

陳說明,蔣萬安行為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1項及第23條,直轄市對警政、警衛之實施自治事項,應全力執行,並依法負其責任。亦牴觸「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也牴觸「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4條,公務人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

據陳情書內容,陳賢蔚與陳又新認為,蔣萬安具台北市市長身分,應不得參與違法具爭議之集會,更不得藉其職務地位為違法集會背書。其言行舉止已嚴重損害市府形象、混淆民眾視聽、打擊基層執法人員士氣。

2人具體要求,懇請監院依法啟動調查程序,針對蔣萬安涉及知法犯法、參與未經核准之違法集會,已違反「集會遊行法」、「地方制度法」、「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等法令規定,進行調查並依法彈劾,以維社會公義及法治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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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陳賢蔚(左)、律師陳又新(右)18日赴監察院陳情,指控台北市長蔣萬安涉違「地方制度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等,要求調查並予以彈劾。(記者方瑋立攝)

台北市議員陳賢蔚(左)、律師陳又新(右)18日赴監察院陳情,指控台北市長蔣萬安涉違「地方制度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等,要求調查並予以彈劾。(記者方瑋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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