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瑠公圳老宅面臨拆除危機 屋主籲緩拆重尋雙贏方案
〔記者陳奕劭/新北報導〕新店區蔡金木宅位於瑠公圳旁,因為新店瑠公圳迫遷案官司失利,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近日發拆除通知,將於6月26日拆除古厝。對此,屋主賴碧珍、委任律師葉恕宏今天(8日)召開記者會強調,目前都市計畫尚未變更,拆屋後無法立即開發,呼籲法院暫緩拆除,促進地主重新協商,找出雙贏方案。
這棟古厝位於瑠公圳水道,賴碧珍與外婆陳罔市一家四代居住於此已70多年,由於6月26日即將面臨拆除,眾人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呼籲協商莫拆除」、「保存開發可兼顧」,賴碧珍並向佛祖與祖先報告案件進度,強調守護家園的決心。
賴碧珍表示,官司已經訴訟長達13年,過去家族有意申購土地,卻遭水利會以「業務用地」或「機關用地」拒絕。最後該地在台北縣前縣長周錫瑋實施「瑠公圳風華再現」工程後隔年,售予財團「崟豐實業家族」,剝奪家族的優先購買權與生存權。
她指出,目前也有釋憲與文資訴訟進行中,在一切尚未定論前,執行處卻於6月強拆老宅,違背民主國家憲政精神。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說明,目前蔡宅仍屬機關用地,開發商欲變更開發,須捐出面積45%以上的土地或繳納代金,才得以容積率440%而非220%的條件興建建物。因此,開發商可將蔡宅用地納入變更法定捐贈面積範圍,或採繳納代金後再將蔡宅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捐出做公益使用,不但地主興建的容積不會因此受損,更有機會獲得蔡宅樓地板面積等量的容積獎勵,保留蔡宅更有利於地主,盼能繼續協商而非強拆。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孫啓榕表示,此案目前仍在規劃程序,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尚在進行中,拆除賴宅後也無法立即開發,呼籲雙方找出爭取雙贏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