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被控強制猥褻首出庭 法官蔡明宏庭後喊冤

2024/01/22 14:0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被檢方指控犯下兩個強制猥褻罪的法官蔡明宏,上午在律師丁昱仁陪同下,首赴士林地院接受審訊,由於全案涉及性犯罪,承審本案的法官依規定採不公開方式審理。蔡庭後喊冤強調未來會在訴訟時力爭清白。

蔡明宏說他絕對沒有起訴書所載的事實,天地神都知道,告訴人也知道,將來他會在訴訟時力爭清白,證明他的冤屈。

蔡明宏去年被署明「妳不孤單」的士院法官爆料,前年11月間開車載年輕女法官上陽明山竹子湖一間餐廳用餐,餐畢再將車開往人煙罕至的產業道路,對女法官強制猥褻。檢方認為蔡犯一個強制猥褻罪。

蔡明宏後來被查出,2007年11月擔任行政庭長期間,假借對1名女書見官表達謝意,實則開車帶往一處避車彎,對女書記官熊抱、隔衣摸胸及強吻,還將頭、臉埋入女書記官的雙腿間。檢方再認蔡犯一個強制猥褻罪。

檢方去年底偵結,在起訴書中痛批蔡明宏「曾擔任行政庭長,竟不知潔身自愛,為滿足一己私慾,置法官廉潔操守於無物,犯後飾詞狡辯」,請法官將兩件犯意不同的強制猥褻罪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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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蔡明宏。(記者林正堃攝)

法官蔡明宏。(記者林正堃攝)

士院審理強制猥褻案今以被告身分首傳法官蔡明宏(左)出庭,右為律師丁昱仁(記者溫于德攝)

士院審理強制猥褻案今以被告身分首傳法官蔡明宏(左)出庭,右為律師丁昱仁(記者溫于德攝)

法官蔡明宏。(資料照)

法官蔡明宏。(資料照)

士院審理強制猥褻案今以被告身分首傳法官蔡明宏(前)出庭,後為律師丁昱仁。(記者林正堃攝)

士院審理強制猥褻案今以被告身分首傳法官蔡明宏(前)出庭,後為律師丁昱仁。(記者林正堃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