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涉詐助理費1496萬 貪污罪起訴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助理費案,檢調經過4個月的偵查後,認定她以人頭不實詐領助理費1473萬餘元及22萬餘元助理加班費,今偵結後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林等9人。
而負責操盤林岱樺參加高雄市長初選的通法寺住持釋煌智(俗名:洪正威),則是利用林三郎基金會(林岱樺之父)弘揚阿彌陀佛淨土法門的機會,對外勸募籌取款項後,拿出591萬支付「立委林岱樺基金會團隊」共27位員工薪資,也被檢方依背信及公益侵占罪起訴。
雄檢指出,林岱樺擔任第7屆(2011年)至第11屆(2024年)立法委員期間,明知駱和明(表哥、2023年歿)、王瓊翎(大弟媳)沒有擔任她的公費助理,但仍將兩人列入助理名冊,向立法院申報兩人薪資,13年來共詐領1473萬6549元,這筆錢被她用來買車、支付二弟林岱融的會計師事務所相關庶務費用。
而擔任林岱樺助理的周忠信等5人,則是林岱樺擔任第9屆(2016年)至第10屆(2020年)立法委員期間,向立法院不實申報助理加班費,合計詐領22萬8090元公費助理加班費。
據悉,林岱樺到案後否認涉案,堅稱自己不管這些事,父親過世前都是交由父親打理,父親過世後則交給林岱融負責服務處助理薪資申報等事務,但林岱融也不認罪,雖然沒有把責任反推給姊姊,但也不肯替姊姊扛下罪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