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po報案有槍不滿警方20分鐘才到 屏東里港分局回應了(屏東縣警里港分局提供)

2025/07/02 11:36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網路流傳影片指「報案對方有槍,不滿警方20分鐘後到」,被指涉的屏東縣里港警分局今天(2日)說明指出,6月30日晚間8時01分30秒許接獲警局110轉報,鹽埔鄉忠誠街路段有民眾糾紛需警方協助,因路程偏遠約需10多分鐘加上搜尋報案人確切位置,警方於8時19分到達,實際花費約18分鐘,並無延誤抵達情事。

警方進一步表示,當晚到達現場後,報案人稱與對方有推擠衝突,因警方到場時嫌疑人已離開,報案人推測車上有槍枝,但並未親眼目擊,並自稱有受傷欲前往就醫。全案報案人就醫後已對嫌疑人提出傷害、妨害自由(恐嚇)、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告訴,里港警分局依規定受理並積極偵辦中。

由於網傳影片有報案人至派出所質疑員警延遲到達的過程,警方說明,過程中報案人與所長及所內剛下班員警發生言語爭辯情事,因該所員警見報案人情緒較激動,即架設密錄器蒐證,至於報案人持手機自行蒐證部分,考量該民未拍攝到機敏資料,並為避免衝突擴大,當下即未予強勢制止。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報案人至派出所質疑員警延遲到達,並持手機自行蒐證。(屏縣里港警分局提供)

報案人至派出所質疑員警延遲到達,並持手機自行蒐證。(屏縣里港警分局提供)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