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除籍證明限期倒數 陸委會證實:還有許多文件尚未收到(陸委會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移民署要求約1.2萬名在台定居的原中國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據媒體報導,迄今還有8000餘名中配尚未繳交中國的除籍證明,一個多月後將面臨註銷台灣戶籍的處分。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證實,目前還有許多文件尚未收到,或許還在郵寄的路上,也還有許多人正在辦理,他提醒,不要測試政府的執法決心。
內政部移民署清查獲准在台定居中配約14萬多人,部分當事人未繳回喪失原籍證明,日前要求約1.2萬人在3個月內補件,否則將撤銷定居證,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戶籍登記。
梁文傑說,目前還有許多文件尚未收到,但是「尚未收到」是指「移民署還沒有正式收到」,因為申請人在中國申請後,必須先到中國的公證處辦理公證,接著由公證處寄到台灣的海基會,由海基會進行文書驗證,接著才會送達移民署。
梁文傑指出,目前有一大批文件在海基會驗證,還有一大批是在兩岸的郵寄路途中。所以到最後截止日前,「應該還會收到非常多的正式文件」。此外,也還有許多人正在辦理,「我們對於現在的進度比較樂觀」。
梁文傑說,不能夠排除有些中配可能會覺得「什麼都不做」,藉此測試政府的決心,「這是不必要的」。陸委會給大家開一道方便之門,讓確實有困難、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延後繳交證明,如果「什麼都不做,最後也拿不出中國證明文件,卻還期待政府能網開一面,「這比較困難一點」,提醒還缺文件的中配要趕快回中國申請。
梁文傑說明,如希望延後繳交相關文件,必須要拿出有去辦相關文件的證明,例如購買機票的證明、申辦文件的回執單據等,才能證明當地機關批准的時間比較慢、寄送的時間比較慢,導致無法在時限前送件,「這些都是必要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