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控台智光案郝龍斌、柯文哲瀆職圖利 顏若芳、林延鳳赴監院舉發

2024/03/28 14:2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台智光案」,台北市議員顏若芳、林延鳳質疑前市長郝龍斌、柯文哲於任內就該案涉及瀆職與圖利,而現任市長蔣萬安團隊只顧和柯「鬥嘴鼓」,卻不願認真追究前朝責任,因此今(28)日連袂赴監察院具名陳情,呼籲監院儘速約詢郝、柯,也要求蔣市府應將歷年議價資料及議員不法施壓證據全部移送調查。

郝龍斌市府推動光纖網路建置,2011年與台灣智慧光纖(台智光)簽署25年合約。2017年北市府、台智光再就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服務簽定子約。

近日,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因監視系統案收受台智光近千萬元賄賂,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也讓市府與台智光的合約爭議成為關注焦點,並引發前後任市長柯文哲、蔣萬安隔空就相關預算、網路傳輸速率等議題頻頻交鋒。

林延鳳表示,陳重文被搜索至今剛好半個月,但這段時間看到的是,當時簽署25年母約的郝龍斌選擇神隱,不負責任的態度,再看到柯文哲8年市長任內,應知道有問題但卻無作為,甚至放任廠商和市府談判時叫囂,甚至揚言要斷網。

林延鳳指出,對於柯文哲一直聲稱2017年費率計算沒有傳輸速率3M版本,他們拿出證據,指費率計算公式在2016年柯文哲的市長任內、台智光回給資訊局的函文中就已載明,蔣萬安原承諾要公布所有合約內容並提供給議員,現又選擇蓋牌。面對郝龍斌可能瀆職、柯文哲恐涉圖利廠商,蔣不辦就由他們將資料送監院,盼能釐清真相。

顏若芳質疑,郝龍斌為何簽了讓利這麼多的25年肥厚合約,要求履約期間市府各機關租用網路服務時,要優先找台智光辦理。而柯文哲既然認為有問題,為何8年任內簽了47個子約、95個案子,等於高達14億元的經費。

顏若芳說,警察局CCTV(閉路電視)子約若以2011年的2M來看,中華電信是1521元,依母約規定,台智光應以95折計算費率,但為何柯文哲任內的2M是1684元,比中華電信還貴,也違背母約,這麼多年來多付千萬元給台智光,是否有圖利?

顏若芳進一步指出,3M費率2200元部分,2020年6月12日的會議完全沒有會議記錄,這個費率是怎麼定的?居然調不到任何會議發言過程,且9點開會,主席9點半到,會議9點40分結束,這樣的會議公開透明?

顏若芳說,司法走司法的程序,市長的部分就走監院程序,是否有圖利、瀆職,此事要給市民交代,希望監院可以好好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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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左)、顏若芳(右)今日前往監察院陳情。(記者謝君臨攝)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左)、顏若芳(右)今日前往監察院陳情。(記者謝君臨攝)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左)、顏若芳(右)今日前往監察院陳情。(記者謝君臨攝)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左)、顏若芳(右)今日前往監察院陳情。(記者謝君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