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民進黨國會改革修4法35條文 強調「絕不違憲」

2024/03/29 18:51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今(29)日推出其國會改革法案,涵蓋4部法案、35條條文修正,訴求推動權責相符的國會改革,重點包括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強化秘密規範及國會資通安全、完備同意權行使程序等。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民進黨團版本的首要原則就是「絕不違憲」。

國民黨立委及民眾黨團接連提出國會改革相關修法版本,內容涵蓋多項爭議。民進黨團上月成立國會改革專案小組應戰,今天上午經黨團會議拍板後,下午由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兼專案小組召集人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立委鍾佳濱及范雲召開記者會,對外公布改革內容。

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經過7次專家學者會議與黨團會議,這是從第二屆立法院推動國會改革以來,修正條文最多的一次,首要修法原則就是「絕不違憲」,不會犯下藍白陣營的「違憲」錯誤,而是在合憲性下推動修法,因為所有人都必須向「憲法」低頭,立法委員的權力並非無限膨脹,「柯文哲你在哪裡?朱立倫你在哪裡?相信連蔣介石在世,也不敢如此亂搞」。

關於草案內容,吳思瑤說明,民進黨團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版本有3個重點,分別是完備同意權行使程序、調查權及調閱權雙軌並行、完備黨團協商規範;「立法院議事規則」將強化秘密會議規範。

吳思瑤續指,「立法院組織法」方面,一是強化國會資通安全,成立資訊安全處、設立資通安全長,二是強化幕僚單位、提升專業量能,例如擴大法制局和預算中心,納入更多民間專業人員;「立法委員行為法」則深化性平反對歧視,以及國會議員違反自律規範,若涉犯罪得移送司法等,盼打造有權有責的國會。

根據民進黨團書面資料,在完備同意權行使部分,將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把依憲法的人事同意權及依法律的人事同意權,區分行使表決權的門檻,前者為全體立委1/2,後者為出席立委1/2。

關於立法院調查權,民進黨團主張,院會就與憲法賦予立法院的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得決議成立「調查委員會」,除得行使文件調閱,也得請求提供其他資料或物件,或舉行調查公聽會、邀請機關或學者專家表達意見。調閱權方面,委員會就院會交付的議案得決議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僅得要求機關提供參考文件,在訴訟裁判確定前或訴願事件尚未確定前的處置及卷宗則不得行使調查權或調閱權。

此外,民進黨團表示,規定逕付二讀的議案,原則上應交付黨團協商,以完備黨團協商規範;至於強化秘密會議規範上,將秘密會議「禁止攝錄影」、「簽具保密切結書」等規定入法,且若洩密涉及刑事責任,將移送該管檢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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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左起)、幹事長吳思瑤、總召柯建銘、書記長莊瑞雄及立委范雲等,29日舉行反對違憲亂擴權,支持合憲真改革!民進黨黨團版國會改革法案公布記者會。(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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